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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9月 26, 2017

[FGO] 同人誌等二次創作的頌布指南

前言

嚴格來說這篇不算翻譯,只是用簡短、白話的方式,告訴各位要注意什麼地方,畢竟有些是有實際案例的,最好明白踩過線會吃上什麼官司或麻煩。(另外模型類要在同人會場上頌布,可以事前跟官方申請「一日授權」 ,並非完全無法頌布自製品,但細節還是請跟官方確認)

基本上 TYPE-MOON / FGO PROJECT 這些指南,是要避免創作者不小心踩到商標法地雷跟未授權重製的明確違法問題,不是想要限制「製作」這件事,所以不要流通的話,私下怎麼製作都可以,不要流通出去的話,就只是自己爽的,他們不想花心力時間去管這樣。(本段為個人解讀)

官方指南原文

個人整理概要

  1. 一、禁止直接或間接(如描圖)使用官方遊戲中的素材
  2. 二、禁止使用或仿製官方遊戲商標、圖示、標誌、包裝
  3. 三、禁止發布官方遊戲劇情翻譯、超出引用範圍的使用
  4. 四、禁止超出同人活動範疇內的商業販賣目的週邊精品
  5. 五、禁止在活動中頌布自製的官方遊戲內容模型及人偶
  6. 六、同人誌及同人遊戲請參照一二三項的合理使用範圍

白話版本(加料版本)

  1. 一、不管是場景物件還角色模型,只有我們官方授權的才可以流通啦。
  2. 二、週邊精品敢賺太多錢,就等著被我們告知各大通路封鎖你上架吧。
  3. 三、遊戲內的圖片呀聲音呀的敢直接用或抄、或仿製就給我吃官司吧。
  4. 四、那些漢化組還啥的敢把老子的劇情隨便翻譯發上網就準備被抄吧。
  5. 五、其他只要你自製的主要內容比例夠高,我們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本篇可以不附作者名稱自由轉載,但請勿修改)

補充說明:什麼叫做同人、同人誌、二次創作?

同人、同人誌、二次創作的相對詞,是商業、官方書籍(含合輯)、原創作品。

也就是說,也存在「原創同人」作品,如東方 Project、月姫,以及未商業化前的「ひぐらしのなく頃に」。

原則上不要直接盜用官方素材或違反商標法,對同人誌(即書籍類)的限制是幾近沒有限制,作者自負社會責任。

要定義同人商品,最簡單的就是用販賣數量及管道來區分,中文稱呼同人作者為「業餘創作者」。

數量通常是書本不超過 3,000 本(個人粗估)、週邊精品不超過 200 個,對日本人來說就不算商業作品。(但會場特典的 set 販賣商品是附屬在同人誌上,所以不會被當成單純精品來計算數量)

販賣管道部分,除了老牌的 Alice-Books、ComicZin、Mandarake、MelonBooks、Toranoana 以外,目前 animate 也有接少量的同人作品委託販售,不過都會跟商業作品的類別分開,稍微注意一下,應該會發現差異。

其他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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